安徽省演讲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会财务管理,保障学会健康发展,根据学会《章程》,特制定学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学会章程,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本学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学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2、省级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会费;3、各联合会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会费。
第五条 学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学会的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 2.学会主办的各类活动费用; 3.各类会员大会、学会办公会议及各联合会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各联合会会员、团体会员单位会费及由联合会自己通过多渠道筹集的活动经费在省级学会财务上单独列支,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本会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属于谁收入谁支出。
第七条 各联合会所列各项开支由联合会秘书长负责审核,提交学会法人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须注明用途、经办人,各项手续完备。
第八条 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学会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学会收支情况。
第九条 本学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人员工作变动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签字。严格控制开支。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会长会讨论通过。
安 徽 省 演 讲 学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